目前分類:服飾店創業心得與經驗分享 (83)
- Sep 19 Sat 2009 20:41
09/11人間福報採訪(1)
- Sep 15 Tue 2009 22:52
關於自創品牌
談到自創品牌,首先須定義何謂自創品牌?品牌在多數人的認知裡應當還要加上"知名"二字,好像不具知名就不算品牌。其實品牌是可以創造的,只要有錢加上策略性廣告,讓特定的商品、名稱、符號、圖案等直入消費者的記憶,已達到知名度的提升。其實所謂的品牌應是自有服飾商品,藉由識別特性與其他商品有所區隔。品牌涵蓋了"名稱、符號、圖案、品質、責任"等意涵。
台灣服飾品牌已發展多年,努力的痕跡隨處可見,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之下,服飾品牌在進步成長當中。服飾創業自創品牌方式可分為"標誌創造"、"風格品味創造"、"其他創造"三者:
1.標誌創造:包含了名稱、符號、圖案等。這種創造取材標的眾多,舉凡人、事、地、想像......都可以被創造出來,也是目前服飾品牌最常使用的方式。
2.風格品味創造:是除了標誌創造之外,還加上服飾本身的風格塑造。這種創造力須具備膽大心細的特質,還必須使用長時間來使消費者記憶。這類服飾通常不用檢視商標,就可以讓消費者輕易叫出品牌的名字。
3.其他創造:這是一種完全不受限制的創造,也就是針對除了標誌、品外風格之外的範疇,來做創意。舉例來說,有人專營時事性強的商品,像是政黨的背心外套、競選需求服飾......